肇教语〔2018〕5号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小学校
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广东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粤教语〔2018〕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肇庆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加快制定推进辖区内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列出2018年至2020年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查评验收的学校名单,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全面达标建设工作。各地的实施方案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我局教育督导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张叶,联系电话:2829842,邮箱:zqywb2829842@126.com。